尊敬的宁德市环保局:
我现向贵局举报位于福安市坂中乡长汀村村口的一家非法喷塑污染企业,该企业负责人黄明富是坂中村人,将其污染企业办到我长汀村,对我长汀村民造成的严重的伤害。
位于长汀村村口的喷塑企业,在一家设备简陋的厂房里,没有任何的污染源处理设施,污染气体直接排入空气,造成空气恶臭不堪,且存在严重的有害物质,对我们身心健康造成严重的侵害。企业的污染水在无任何处理的情况下直排入水渠,流入富春溪,严重污染了富春溪的水源水质安全,其下游便是岩湖自来水厂的取水口,直排入河污水不仅破坏了水质,也严重威胁着福安人民的生命健康,对福安人民造成了极大的危害。该厂房位于我村村口,每每经过恶臭不断,令人作呕,对我村的形象造成了重大的负面影响,与长汀这样的沿溪古村格格不入。
习总书记说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长汀有着优美的自然环境,却被这样一家污染企业给严重破坏了,我们希望宁德市环保局能加大执法力度,捣毁这样的违法污染企业,还百姓一个健康的生存空间。以优美的生态环境迎接“金砖国家会议”胜利召开。
长汀村全体村民
2017年8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企业负责人黄明富,电话号码:18259355587,身份证号码:352202197410153315)正在生产,主要从事电机配件喷塑生产,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喷塑生产废气直接无组织排放。我局立即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并对该厂喷塑生产设施设备进行查封。(环保局于 2017-8-30 16:3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