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路是我开 要想从此过 留下买路财”阆中孙家垭收费站强收过桥费居然合理(官方回复


本人驾车从国道212线经过阆中孙家垭收费站时,需要收13元过路费,其中有5元是过桥费。我并没有驾车经过位于阆中的马啸溪嘉陵江大桥,为什么要被收5元‘过桥费’呢?
过了孙家垭收费站, 再往前约5公里就可以经马啸溪嘉陵江大桥(即阆中市嘉陵江二桥)进入阆中市区, 这5元过桥费就是车辆经过马啸溪嘉陵江大桥的费用。请大家看下图,孙家垭收费站至马啸溪嘉陵江大桥尚还有很长一段距离,中间更是有各种出口!路口!收费站怎么能确定每个经过国道212孙家垭收费站的车辆都要通过马啸溪嘉陵江大桥到阆中去?不经过不是白给5块钱?
(A是孙家垭收费站,上面标注出来的是 马啸溪大桥)
相关负责人解释,根据规定两个收费站之间的距离必须超过50公里,而孙家垭收费站距马啸溪嘉陵江大桥仅5公里,又因为确实无法判断和监管车辆是否会前往大桥,不可能都不收费,所以就按照文件规定都收了这5元过桥费。
(马啸溪嘉陵江大桥

在收了13元的过路、过桥费后, 收费人员会递两张票据给你。其中一张面额5元的发票注明了“阆中市嘉陵江路桥开发有限公司定额发票”字样,并盖有该公司发票专用章, 但发票上并没有标明任何与过桥收费相关的信息。
据统计,每天通过大桥的车辆在3到4万辆左右,如果按5元/辆的过桥费计算,每天就应该有近20万元的收入。马啸溪嘉陵江大桥的经营管理方说,其实他们每天只收到了1万多过桥费,这还是包含了孙家垭收费站强制收取了的5块钱,那么余下的18万去哪了? 可能就是孙家垭收费站到马啸溪嘉陵江大桥中间这段空白期被钻了空挡。
希望市交通局、省交通厅能想出合理的方法,让车主给得不冤!经营管理方也不至于亏损!
也希望广大网友积极参与想出你认为最好的办法,因为这都是涉及自身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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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回复单位:南充市阆中市交通运输局 2015-03-13 16:55
“匿名”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留言,反映规费征稽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孙家垭收费站是经四川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川交公路【2004】228号文件批准正式收取界牌垭至沙溪场路段车辆通行费。2013年8月1日,根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川交发【2013】58号文件,国道212线顺庆至阆中段实行单向收取车辆通行费。收费期限从2004年7月1日起至2024年7月30日止,收费站点设置在孙家垭(国道212线967KM+200m处),站点设置完全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间距。
二、根据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交发【2009】53号文件批复阆中马啸溪嘉陵江大桥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规定,该收费项目通行费由国道212线孙家垭收费站代收。收费标准一类车5元/车次,收费系数为1、2、3、4、5。因国道212线属非封闭式收费公路,为过站式收费。
三、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非封闭式的收费公路的同一主线上,相邻收费站的间距不得少于50公里。因孙家垭收费站距马啸溪嘉陵江大桥仅5公里,这么短的距离设两个收费站旣不合法,又不合规,经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由孙家垭收费站代收马啸溪嘉陵江大桥车辆通行费5元,《条例》规定除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外,其他车辆都应依法缴纳车辆通行费。所以凡经过孙家垭收费站的车辆都要收取界牌垭至沙溪场路段通行费8元和代收马啸溪嘉陵江大桥车辆通行费5元,合计13元路桥通行费。敬请理解!
一路向北 2015-4-21 10:06
这个收费好不合理哟
还是要找 交通厅协商下要么在桥头设个小收费站, 要么就把 孙家垭收费站往前移动50公里诶
独孤求瘦 2015-4-21 10:28
阆中孙家垭收费站说:“5块钱都不给我”
一天就晓得乱收费
这个收费确实不合理,到南广高速的车根本不得过桥嘛
一个全国闻名的旅游城市不要因为这个区区小问题影响声誉嘛,
中饱私囊
这个利润有点大哦~~
官方回复回复单位:南充市阆中市交通运输局 2015-03-13 16:55
“匿名”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留言,反映规费征稽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孙家垭收费站是经四川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川交公路【2004】228号文件批准正式收取界牌垭至沙溪场路段车辆通行费。2013年8月1日,根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川交发【2013】58号文件,国道212线顺庆至阆中段实行单向收取车辆通行费。收费期限从2004年7月1日起至2024年7月30日止,收费站点设置在孙家垭(国道212线967KM+200m处),站点设置完全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间距。
二、根据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交发【2009】53号文件批复阆中马啸溪嘉陵江大桥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规定,该收费项目通行费由国道212线孙家垭收费站代收。收费标准一类车5元/车次,收费系数为1、2、3、4、5。因国道212线属非封闭式收费公路,为过站式收费。
三、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非封闭式的收费公路的同一主线上,相邻收费站的间距不得少于50公里。因孙家垭收费站距马啸溪嘉陵江大桥仅5公里,这么短的距离设两个收费站旣不合法,又不合规,经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由孙家垭收费站代收马啸溪嘉陵江大桥车辆通行费5元,《条例》规定除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外,其他车辆都应依法缴纳车辆通行费。所以凡经过孙家垭收费站的车辆都要收取界牌垭至沙溪场路段通行费8元和代收马啸溪嘉陵江大桥车辆通行费5元,合计13元路桥通行费。敬请理解!
sclzbgg 2015-4-21 1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