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属于2017年第二批经适房选房用户,排序为30X号,轮到我选房时候选房源只剩余几套东岳花园房源可选,基本属于贴第1楼,基本属于每天祈求阳光的房型,据说306号以后就无房源可选了。这些都不重要,但是为何306号以后的可在下一批次选房时可安排优先选房,我是304号,排序则在下一批次的最后一位?这样是否强制我必须选最后一套一楼的房源?有强买强卖之嫌,另这也有损政府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因此次房源仅此215套,选房人员据说人员有500人之多,是否有帮开发商清理库存之嫌疑。
您好,您咨询经济适用房排序问题的诉求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7年第二批经济适用住房轮候家庭自6月1日开始组织选房后,截止2017年6月7日龙岩中心城区可售房源215套已全部选完,该批次轮候序号306号开始的剩余轮候家庭及2017年5月16日(含)以后审核通过进入轮候的申请家庭,待有可售房源时再予安排选房。我局第一时间已在“龙岩住房保障网”公告此信息。
龙岩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选房工作严格按照《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中心城市主城区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审核配租配售和后续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的通知》(龙政办[2015]257号)文件规定(相关条款摘抄见附后)执行,做到有章可循,确保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申请家庭选房自愿,不存在您反映的“强买强卖”、“帮开发商清理库存”之嫌。本批次未有房源可选的申请家庭下批次优先安排选房,有房源但放弃选房的申请家庭保留下批次选房资格,并按轮候序号安排在下批次选房对象之后。
附:市政府龙政办[2015]257号文件摘抄:
第七条 轮候序号产生
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以网上提交保障性住房申请的时间先后作为轮候序号产生的依据,并以此建立轮候名册,轮候序号结果在“龙岩住房保障网”公布。
第九条 分配选房
市房改办根据房源供应情况,按照轮候序号先后依次组织轮候家庭参加选房活动,并向申请家庭发出配租配售书面通知。保障性住房产权管理单位具体负责现场选房、签订租赁或购房合同、办理房地产权证等工作。选房工作公开进行。
第十四条 选房活动开展后不选房、不购房的处理
(一)申请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轮候序号作废,不再保留选房资格,需重新提出申请:
1、已签订认购协议书的;
2、已签订保障性住房租赁或购房合同的;
3、因自身原因,签订的保障性住房租赁或购房合同被解除的。
(二)申请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保留下批次选房资格,并按轮候序号安排在下批次选房对象之后:
1、不参加当期选房活动的;
2、参加当期选房活动但放弃选房的;
3、选定住房后不签订租赁合同或认购协议书的。
连续两次放弃选房的,需重新提出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同时停止发放租赁补贴)。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7-6-23 15:5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