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周先生>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交通事故>

11月7日18点27分我开着车牌号为渝F9Q776的小轿车在南浔区和孚镇重兆村长超路口王家兜处被一辆大货车撞了,对方逃走了,当时也报警了。11月8日和孚交警队告知找不到货车的相关信息,所以查不了,我要投诉交警没有继续帮我查下去,请相关单位尽快核实处理。
周先生,你好!你来电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经查,你所怀疑的车辆无明显碰撞痕迹,通过视频勘查,该车也无违法行为,所以该车与你的车辆被撞无因果关系。该车是否有责任需进一步调查。已与你联系告知,你表示理解。
南浔区交警大队 2017/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