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和乡乡政府不作为一事做出举报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诸暨市东和乡友谊村村民王师超 我想反映本村村民姚礼根房屋违建一事。姚礼根是上一届村民小组组长,在上届三改一拆期间乡、村两级测量违建时已确定姚礼根房屋有违建,我们就开始举报反映,但由于种种原因得不到政府部门的正确处理。而本届选举明文规定,有违建的村民是不得竞选村干部的,但是东和乡政府在换届选举的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不但通过了村民姚礼根竞选资格,并顺利通过选举担任了村民小组组长。对于此事本人多次向上级反映但是得不到任何明确的答复,东和乡乡政府也对此事不作任何处理。对于姚礼根违建一事本人多次举报反映,但是得到东和乡政府的回复始终都是其建筑为合法建筑,这次我们通过多方渠道查阅档案,调阅资料取证,终于找到证据证实姚礼根违建确实存在,通过现有资料我们还发现该建筑的所谓“合法手续”还涉及伪造,从此事可以看出东和乡乡政府所作所为真的是目无王法,欺上瞒下,天高皇帝远胡作非为,为了政绩不折手段。现在的情况是东和乡乡政府承认该建筑确实是违章建筑,但是现在乡政府自定标准自定法则想以罚代拆悄悄地处理这件事情。这样的话我觉得法律不是可以用钱买了吗?这还叫法吗?乡政府的做法符合哪条法律法规?希望上级领导重视,得到公正合法的处理。
王师超同志:您于2017年7月8日反映姚礼根户违建问题(信访人基本情况:王师超,男,东和乡友谊村外娄沟人,电话号码:13429517862)。本单位已于2017年7月10日受理,经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意见答复如下:你反映问题1:诸暨市东和乡友谊村外楼沟前几年村民姚礼根姚礼根是上一届村民小组组长,在上届三改一拆期间乡、村两级测量违建时已确定姚礼根房屋有违建,我们就开始举报反映,但由于种种原因得不到政府部门的正确处理的问题。根据诸村换办发【2017】1号诸暨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候选人资格审查操作办法第一款明确选举标准“六不易”中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违法计划生育政策多生育行为被查出的,不宜确定为村和社区组织成员候选人。因姚礼根户实际违章建筑面积为6.93平方米,属轻微违章,不属于“六不易”情节,故选举有效。问题2:你认为乡政府自定标准自定法则想以罚代拆悄悄地处理这件事情。根据《中共诸暨市委办公室,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暨市“无违建”创建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市委办【2014】61号)文件,第二条第2款第4小款“村民唯一住宅,可暂缓拆除;其中用地属建设用地且符合审批条件的,审批标准以内部分经行为罚款后予以补办规划、土地审批手续,审批标准以上部分作没收建筑物处置”据以上条款东和乡乡政府对姚礼根户作出东乡政罚【2017】001号规划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罚没处理到位。(附罚款凭证)如对本单位作出的处理意见不服,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30日内,持本处理意见书原件向诸暨市人民政府(地址:诸暨市信访局内)申请复查。逾期未提出复查申请的,不再受理。
诸暨市东和乡 2017/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