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无法过户

曾昭辉先生来电反映,他于2012年7月份向第一手人那里购买古田县前坂村北山路13号401的房子,其当时购买时是双证齐全。然现在这套房屋要出售给他人,可古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在10月31日的时候却告知他:现在这个房子不能过户。他觉得不合理,其购买时是合理合法,也是经过政府同意颁发的有效证件,为何不可?现在他已经收了对方的钱,如果因为这件事情将导致他需赔偿给对方。请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并处理。
曾昭辉:您好,我局收到您的信访件,答复如下:根据《古田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5〕3号)精神,对于未经法定程序审批而流转为国有土地的原集体土地,不得进行变更登记和抵押登记。我局房屋所有权登记职能已于2016年6月20日正式划转县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房屋所有权登记的相关事项请咨询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谢谢。(住建局于 2016-11-7 15:09回复)
曾昭辉,您好,经查,您于2016年10月31日向古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您位于城西街道前坂村北山路13号401室的房屋(土地证号:古西国用(2012)第1008608号,房产证号:古房权证古田字第20120209号)是否可以过户事项,由于该宗土地系未经法定程序审批而转为国有土地的原集体土地,根据《古田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5〕3号)精神,对于未经法定程序审批而流转为国有土地的原集体土地,不得进行变更登记和抵押登记。因此古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于作出了《古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不予受理通知书》(许可不受字(2016)第0002号)。(国土局于 2016-11-9 11:2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