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立即拆除陶伟洪违法建造房屋的报告

报告人:姚云爱、陶云成,系夫妻关系,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七里乡周坎头村人,身份证号332526195803036528。手机:15005884532。被报告人:陶伟洪,男,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七里乡周坎头村人。报告事项及诉求:被报告人陶伟洪利用人情关系,违反建房审批手续,采取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欺骗手段,违规取得建房审批手续。陶伟洪所建的房屋南边与报告人的建房地基相邻。陶伟洪在申报建房手续时,未经过报告人同意,擅自伪造《四邻建房协议书》,四边邻居(四边邻居分别是陶云成、陈桂龙、姚文财、陶访庭)的协议书都是伪造的,伪造四户邻居的签字指印,从而上报申批。而审批单位没有认真审查核实,被陶伟洪骗取建房审批手续。于2016年8月6日陶伟洪开始动工建造房屋,为此报告人及其丈夫与另外一个邻居陈桂龙不同意给陶伟洪建房,认为陶伟洪采取欺骗手段违规建房,不符合建房审批程序规定,是违法行为,即向乡政府领导反映,要求停建房屋。可是乡政府领导故意包庇纵容,没有及时制止陶伟洪的违法建房。期间报告人曾多次与乡政府干部理论交涉,由于乡政府干部故意偏袒陶伟洪,因此报告人的诉求一直无果。于2016年8月26日下午,报告人再次到乡政府反映情况,而身为七里乡党委书记的陈志民,不但没有认真听取报告人所反映的情况,依法依规作出公正处理,而是颠倒是非、黑白不分,反而以报告人“无理取闹”为由,动手殴打报告人,致报告人头部、背部多处受伤(有监控录像为凭)。其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党纪国法,侵害了报告人的人身权利。之后报告人又向乡政府土管所、城建办反映,他们说过几天会给报告人一个说法,可是又没有结果。报告人继续追究,他们又有驻村干部会管,足见乡土管所、城建办也是在推掉责任,是有意欺骗报告人,故意拖延时间让陶伟洪违法建造房屋。之后,报告人又赶到缙云县国土资源局,该局相关人员也是蛮不讲理,说报告人到县国土资源局来干吗?叫报告人去找乡政府,乡政府里土管所、城建办都有,都比他们国土局大。简直是不可思议,足见国土资源局相关人员也是有意不管、互相推诿。在报告人的再三追究下,乡政府决定要将陶伟洪的房屋用挖掘机推掉(当时已建好二层),可是事后又没有兑现承诺推掉。又是在欺骗报告人。报告人又于2016年9月到缙云县“三改一拆”办公室反映,相关人员又叫报告人去找律师打官司,故意推掉监管责任。报告人从8月26日后赶了二、三个月,相关单位均是互相推诿、有意欺骗报告人拖延时间,让陶伟洪的违法建筑继续施工。一直没有得到处理。因此报告人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于2016年12月去北京上访,后乡党委委员、政法书记王育杭来北京将报告人接回。为了解决报告人的诉求,在王育杭的牵头下,乡政府干部王育杭说将地基批给报告人,同时给报告人在建房时靠墙建设(靠墙陶伟洪南面墙体)。因此以缙云县七里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作出《协议书》,该《协议书》第二条明确约定:“南边与本村陶云成户,靠墙建设。”陶云成系报告人丈夫。在签订《协议书》时,由缙云县七里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村书记陶志奎在场,由七里乡大园村民委员会、乡政法书记王育杭、乡驻村干部杜美福、村民主任陶缙武、村会计姚龙成、村委陶云寿、支委陶利龙、洪哲斌等多人在《协议书》上签字见证(有协议书为凭)。而现如今,陶伟洪的三层半房屋已完全建造完毕已半年多时间,其建造的房屋不但是违法建筑,同时陶伟洪又违反缙云县七里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的《协议书》。在南边与报告人相邻的墙体上擅自开出门、窗,并在南边屋顶挑出沿沟。为此,报告人又赶到七里乡政府反映,要求执行《协议书》约定,立即封闭陶伟洪南边墙上的门、窗及打平屋顶挑出的沿沟。可是乡政府领导又不履行职责,不依法办事,出尔反尔,对自己作出的调解《协议书》不加以监督执行,而是纵容支持陶伟洪违反协议书的行为,而对报告人的诉求置之不理、听之任之、视而不见。由于乡政府干部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故意互相推诿,致使陶伟洪违规开设的窗户和屋顶挑出的沿沟至今没有被封闭和打平。根据以上事实,陶伟洪采取伪造签名指印的协议书申报建房,违规骗取建房审批手续,违反了建房审批程序的相关规定,所建房屋完全是违法建筑。其事实清楚,到现场察看便一清二楚。而乡政府及缙云县国土资源局不履行职责,相互推诿,欺骗报告人,不制止、不处理,有意包庇纵容陶伟洪违法行为,已构成行政不作为。为此,报告人迫不得已,特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请求上级领导速派员到实地察看核实,依法依规拆除陶伟洪的违法建筑,以维护法律尊严,打击一切违法行为。
姚云爱女士:您好!你于2017年9月19日向浙江省信访局反映被七里乡大园村周坎头自然村村民陶伟洪利用人情关系,违反建房审批手续,采取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欺骗手段,违规取得建房审批手续的信访事项,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处理答复如下:经调查,陶伟洪,男,大园村周坎头自然村村民,2015年陶伟洪在周坎头村申请新建房屋,经向七里乡国土所、城建所审批,2016年4月29日,领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2016年4月30日,领到浙江省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占地面积110平方米,建筑面积330平方米。陈志民书记是于2016年8月份从新碧街道调到七里乡担任党委书记,不存在搞特殊关系的问题。乡城建办工作人员多次到大园周坎头村责令陶伟洪停止建房,于2016年8月24日、2016年8月25日,乡国土所、乡城建所、乡综合执法队会同大园村驻村干部等工作人员到现场发了停建通知书,责令陶伟洪停止建房。经乡政府多次牵头调解,于2016年10月11日,陶伟洪妻子陶美丹同意按照你户的要求,在陶美丹户南边让给你户60公分,两户靠墙建设。目前陶美丹房屋已建好三层半,对于在南边墙上的门、窗及平屋顶挑出的沿沟,乡政府,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联系人:陶益涛 联系电话:3124524缙云县七里乡人民政府2017年9月20日
缙云县七里乡人民政府 2017/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