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5日06时06分左右,在绍兴市越城区凤凰村王婆溇57号附近地方,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与行人相碰撞,造成行人王某(女,73岁)受重伤的交通事故。事发后,电动自行车方逃逸。
望知情者能积极提供线索。
联系民警:娄警官、袁警官;
联系电话:0575—81500349 ,81500345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1号
肇事车辆图片:
绍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城区交警大队
2015年12月30日
撞了人就跑,严惩!
天网恢恢
总会有报应的,这种垃圾人品!
电瓶车实在是要管管了,快速,乱窜的太多,撞到人,撞到车,跑路的是多数,被车碰下,又成弱势群体
电动车撞了人,撞了就跑,
电动车撞了汽车,赖倒装西。
这人还算好的,开了大灯,没开灯的那种更可恶
9494
电动车撞了人,撞了就跑,
电动车撞了汽车,赖倒装西。
凤凰村解放路口那么亮的高清摄像是摆设么。那边的摄像头去看看,平时么开过去那么亮,造成目盲,现在总就发挥发挥作用
相信,恶有恶报
这么模糊的,有用吗?
撞了人就跑,苛牢就背牢。
平时不管恶果
谁眼花这么好
不太看得清
哪个娄警官?哪个袁警官?人民警察就人民警察,啥时候变警官了?
抓住了还要吃牢监饭,哎,现在探头这么多肯定能抓住。
相当于在钻法律的盲区,践踏法律
那 有没有查过凤凰村解放路口的监控呀 从黄婆溇到凤凰村解放路口还有好多监控的呀
这么多摄像头,只要想抓就一定会抓到
协你妹。
这种人真他妈不要脸,无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