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和环境署明确表示取消二手车限迁、绍兴什么时候会执行……?
俞同志,你好,你反映的取消二手车限迁一事,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绍兴市执行的省外二手车迁入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目前,二手车转入具体业务在车管所办理。相关规定如下:根据2016年12月12日发布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二手车市场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164号)文件要求,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一)优化二手车自由流通环境。严禁各地实施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符合国家、省在用机动车排气和安全标准,在环保定期检验有效期和年检有效期内的省内二手车,可在全省范围内办理迁入手续。根据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有关规定,省外二手车须符合国五标准才能迁入省内。已依法注册登记的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可在全省范围内经销、买卖、拍卖和经纪。” 需要了解其他详细情况,请与我单位联系,电话号码85225466
绍兴市环境保护局 2017/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