颐和小区于2015年10月在街道办和社区居委会的牵头下召开了业主大会,成立了业委会,并通过了解聘颐和物业并公开招标招聘新物业的决议,经过严格的招标程序,最终和中标的宁夏治信物业公司签订来2016年物业服务合同,并在金凤区物业办和银川市物业办备案。
然而2016年1月1日,当新物业公司前来交接时,颐和物业拒绝撤出,并纠结流氓和社会闲散人员暴力阻挠。为了避免发生冲突,新物业公司没有强行接手。无奈之下业委会只好选择走法律渠道,代表业主向金凤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以业主大会决议判决颐和物业办理交接。但就在法院宣判前,金凤区城管局下发文件撤销了业委会的备案,理由是两名业委会委员的业主身份认定问题。作为老百姓,我们想不通,按照法律,业委会是业主选出来的,根据物业管理办法和指导原则,只有业主大会才有权利撤销业委会,政府主管部门只有指导和建议权,城管局随便就可以撤销业委会吗?况且解聘颐和物业是业主大会的决议,业委会撤销与否应不影响业主大会决议的执行。
可恶的是,颐和物业已经是非法物业,靠一个保安队,居然可以统治小区,在小区进行拦路收费,不让业主进门,不缴费不让出门,是不是也属于限制人身自由呢?我们引以自豪的中国梦就是这样的吗?可笑的是,物业本应是为业主服务的啊!据我所知,这样为所欲为的黑心物业在银川多个小区都存在,简直就像是土匪拦路抢劫一样的存在,政府真的应该管管了!
强烈建议政府开展社区黑心物业整治活动,清一清这些新时期的恶霸。
您好!经调查,金凤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撤销的是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并非撤销业主委员会。关于物业公司服务问题,您可说明具体事项,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会督促其整改。
金凤区城管局 2017-06-23 14: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