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工商局强制要求我们加入工会

反映龙岩市新罗区工商局,我们在营业执照注册及年检的时候都要求我们交120元工会费,如果不交就故意刁难,要求我们写各种报告说明为什么不加入工会,还要求我们找领导批准,我觉得这是非常不合理的,本身是自愿加入的,怎么可以这样强制性,要求相关部门领导解释说明。
邱先生:
接到信访件LY17062400009后,区工商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调查情况答复如下:
工商部门不可能要求经营者加入工会,经查,邱先生所指的是龙岩市新罗区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收费是由个私协会收取的个私协会“社会团体会员费”,收据为个协办事员开具的“福建省社会团体员费统一收据”,盖章为龙岩市新罗区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收取个私协会会员费与办理营业执照注册、企业年报业务并无直接关系,也不存在强制收费行为。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规范会费管理的通知》(民发〔2014〕166号),第二条、“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成立的社会团体,可以向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收取会费。”第三条、“社会团体可以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工作成本等因素,合理制定会费标准。”新罗区个私协会作为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向会员收取会费是正当、合理的行为,是有法规依据和符合章程规定的,是履行职能、为会员提供服务的需要。个私协会的入会和缴纳会费均为自愿原则,邱先生如经济上存在困难,可向个私协会申请减免会员费,如确实不愿意接受个私协会服务,可向个私协会要求退会并退回当年所缴纳的会员费。
个私协分会工作人员对个私协会的宣传可能有不完善的地方,今后区个私协会将进一步加强分会的业务指导和宣传工作。
新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新罗区工商局于 2017-7-10 09:5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