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7日,永州市人民政府正式下发“永政发[2016]12号”文件,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府各办委局以及直属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政策措施》,预示新一轮永州房地产新政已经正式出台。“永政发[2016]12号”文件中,关于“房地产”的政策措施明确规定:积极拓展住房消费。支持农民进城购房,对农民进城购买首套商品房由房产所在县区政府补贴200-300元/㎡、改善性住房补贴100-200元/㎡;对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农民接受货币化安置并购买商品房的,给予农民进城购房同等补贴。8月29日根据中央、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永政发[2016]12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再次出台政策《永州市化解商品房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永政办发〔2016〕36号 )其中第五条明确规定:积极拓展住房消费,补贴农民进城购房。通过财政补贴方式,对农民进城购买首套商品房由房产所在县区政府补贴200-300元/㎡、改善性住房补贴 100-200元/㎡;对中心城区棚户区或城中村改造农民接受货币化安置并购买商品房的,给予农民进城购房同等补贴;抓好人才引进的购房补贴兑现;全面落实首套房首付20%政策和相关购房优惠政策,有条件的县区可对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按应缴契税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同时为确保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相关优惠政策迅速落实到位,第十六条要求:强化组织保障,成立永州市房地产市场“去库存”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永州市房地产市场“去库存”联席会议制度对房地产市场“去库存”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并对督查结果按期予以通报。 此等惠民政策一出台,各县区农民朋友奔走相告,各大媒体也争先报道。但是作为农民的代表,请蓝山的父母官在百忙之中作出合理解释:1、市文件已印发3月有余,文件也要求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为何不见蓝山有任何动静?2、蓝山县之前有多名网友就此问题进行了咨询,房产局的答复始终是尚未接到正式文件(这我们可以理解并相信文件尚未到达房产一级,因为这文件是印发到各县区人民政府一级),据我们多方了解,红头文件早已下发到县人民政府,是领导不重视民生问题还是拒不执行上级文件精神。请给全县30多万农民朋友作出一个及时、合理的答复。为感!
你好!为了你能够更详细的了解相关情况,请向县房产局咨询。咨询电话:2224558。
蓝山县委网宣办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