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宫农村双女户有补贴政策吗?具体政策是怎么样的,谢谢!
仁寿县文宫镇:1、农村双女户奖励扶助政策属农村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之一,具体政策如下:按照四川省卫计委的川卫发[2016]76号文件中关于《四川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解释》的通知,在《通知》的基本条件中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是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的已婚农村居民:(一)本人为农村居民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二)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三)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四)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8周岁。对于农村现有两个女儿的已婚夫妇如果同时符合以上四个条件的每人可享受每年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960元。2、农村中现存两个女儿的已婚夫妇特别要注意生育第二个女儿的合法性。(按照通知的政策解释中关于生育行为合法性问题有以下规定:本人及配偶生育行为应符合当时计划生育政策关于生育子女数量的规定。1、1979年8月31日以前生育的,视为合法生育。2、1979年9月1日以后生育的,以申请人本人持有的批准生育证明材料或行政机关档案资料中记载的批准生育证明材料为据判定。①1979年9月1日--1980年8月31日期间生育的,生育子女数不超过两个或同时存活子女数不超过两个。②1980年9月1日---1984年6月期间生育的,生育子女数量应符合川府发[1980]177号和川委办[1982]39号文件的规定。③1984年7月以后生育的,生育子女数量应符合省计划生育字(84号)第64号和川委办[1984]71号文件和《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2017-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