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我司注意到网络上有人发贴《南山郡欺骗业主 绿化变车位,竟卖10万一个!》并大量在微信朋友圈转发,我司将坚决采取法律手段捍卫我司名誉!现将事实真相陈述如下:
1、 该部分的地面停车位是于2013年12月政府有关部门审批通过的小区规划总平面图就存在的,如果不建或擅自取消反而会造成本项目因为停车指标达不到审批的数量要求不能进行竣工验收。
2、 在售楼中心的沙盘模型是明显看见停车位的,销售单页、楼书、售楼部旁边户外巨型广告的彩色鸟瞰效果图也是清晰地可见,且大部分的购房业主都知晓。
3、 贴中提到“绿化改车位”需要说明的是因为我们的楼盘是分期建设销售的,该停车位的位置当时仅仅先铺设了草皮用于现场营销活动的临时场地,现在就是已按照审批图纸铺设植草砖完成了草坪式停车位工程,并没有破坏影响小区的绿化景观。
4、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根据该条规定,本次出售的地面停车位不属于业主共有。
5、 附图及照片
规划时就有车位,宣传资料.沙盘上也都有标注,那还闹啥?建议理性维权。
这样帮开发商说话有意思吗?拿了多少好处?连销售都不知道有地上车位卖,你竟然说大部分业主都知道!这样是赤裸裸的欺骗!
坚决支持开发商用法律手段维权,开发商真是良苦用心,业主一点也不体谅。 其一,开发商两年前就做好草坪,就是为了两年后搞一下活动,让大家看看,多用心啊,到时,等房子全部卖完了,活动结束了,里面的树也可能搬走的。其二,地上车位规划好的,连销售人员都不知道有这回事,到房子卖完才揭晓,保密工作做得滴水不漏,用心真是良苦,况且,我的楼盘我做主,法律和良知算什么。所以,我是坚决支持开发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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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开发商这么做是违法的,我们只能说政府监管不力,致使开发商明目张胆欺压百姓,拿着公用绿化带做车位竟卖10万一个。我们要求相关部门严惩开发商,还业主一个安静祥和的居住环境。
楼主的意思现在绿地改车位是因为停车指标要验收,那么当初做绿化也是为了绿化率能达标吗?要不做绿化就是为了吸引人去买房,现在房子卖完了就改车位拿来卖,这不是赤裸裸的欺诈吗?
回答及时有利有理 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