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御佳园2期07年购房,到今天土地使用权证还未发,钱交了,政府不管事,问题出来了,让老百姓吃亏,合适吗?再不解决,我们就只好往上申诉。请尽快答复!!!
关于御佳园二期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情况的反馈
因御佳园二期供地批准文件【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龙门塔住宅小区二期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龙政【2001】综405号)经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岩行初字第1号及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09)闽行终字第14号终审行政判决撤销,导致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因龙岩御佳园二期没有用地权属来源证明,无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如果要办理土地使用权, 应先由龙岩市人民政府重新批准土地供应手续后,龙岩市国土资源局才能依据人民政府的供地批准文件办理个人商品房土地使用权证。(新罗土地分局于 2014-7-15 17:3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