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子·京师智库首席顾问
在合伙创业做股权设计之前最好了解一下现代公司制度的优越性,我简单介绍一下,有三点制度优势。
第一个,就是法人财产独立。什么意思呢?在经济法律层面的人呢,有两种,一种是自然人,也就是我们一个个活生生的、具有生物生理功能和自主意识的人,这是自然人;另外一种人叫法人,就是法律意义上的人的存在,是法律上的人,是组织和机构,它是抽象的和虚拟的,没有自主意识。法人是人类对一个想象的共同体的拟人化,正如《人类简史》所说,人类是善于并乐于创造虚拟共同体的,并依靠这些想象的共同体赖以生存。法人,就是这样的共同体。法人最鲜活的表现,就是我们所说的公司。
那么法人财产独立,说的就是,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权。你和朋友成立了一家公司,你们把500万投入到公司注册资金里来,那么这500万就是公司的财产,严格来说,跟你们的个人财产是严格区分开的,是独立的,它属于公司这个法人的财产,而不是你们这些自然人的财产。所以你们不能私自动用这些钱,这是违规的,严重时可能触犯刑法。这就是法人财产独立制度。
第二个优势呢,是有限责任制。既然法人财产是独立的,那么法人会对自己的财产负责任,作为股东的自然人或其它法人,它的责任是有限的。拿刚才的那个例子来说,你和朋友出资500万成立了一家公司,你们只有这500万的出资义务,只需承担这些出资义务,以此为限承担责任,是有限的责任制度。如果有一天你公司以公司的名义对外借债,如果公司无力偿还,你作为股东只有履行了刚开始的出资义务后,正常情况下,你是没有责任偿还公司债务的。债权人也不得请求股东承担超出出资义务的责任,更不得将债务转嫁到股东身上。
第三个,公司治理架构,这个稍微有点复杂,我做简单介绍,成立公司后,一般从上到下,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在资本市场上通常被称为“三会一层”。规范治理的公司,一般要通过这三会一层来进行公司的决策,这是现代公司的特征。不过,我们一般看到的小公司,很少能这么规范,即使是中国的上市公司,也有不那么规范的,这是现实情况。公司治理架构说的是,作为公司的股东,你必须通过这个三会一层的架构来实现你的权利。什么意思呢?比如说股东要实现自己的分红权,必须通过股东会形成分红政策,通过股东会同意的分红方式后,才能由公司分红到股东,而不能自己想分红就分红。同样,股东个人也无法自己随意干预公司的财务或部门等,这些都是公司法人的事,而不是股东个人的事。这也是为什么创始人会比较看重控制权的原因,所谓的控制权就是可以通过控制住股东会、董事会或管理层等方式,来将股东个人的意志,更大概率地变成公司法人的意志。这里面就会有大量的设计空间,来进行公司内部制度的最优化设计,来更好体现股东的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