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社保缴费开始,基数比例有调整!先看先知道......


每年7月是我市申报缴纳新一年度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开始。
今天,记者从梅州市人社局了解到,2017年度(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我市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与比例都有了一定的调整。
调整?
都调整了哪些呢?
您好奇吧?
小编带您却了解了解!
根据省、市有关部门公布的数据,广东省2016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071元;梅州市 2016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16元;现执行的梅州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10元。
用人单位必须按职工本人实际工资、薪金收入总额(在规定的上下限内)为基数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各险种缴费工资上下限按以下办法确定:

(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含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工资上限为18213元/月,下限为2489元/月。
(二)职工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18213元/月,下限为3010元/月。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月缴费的,按5016元/月申报缴纳。
(三)失业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15048元/月,低于15048元的应如实申报,但不得低于现执行的梅州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1210元。
对于市民关注的缴费比例方面,养老保险则从2016年的23%(其中单位调整为15%、个人保持8%),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20%(全部由个人缴纳),调整为今年的22%(其中单位14%、个人8%),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20%(全部由个人缴纳)。其他缴费比例,如失业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均保持不变。

梅州能否像深圳广州等城市一样,对那些交满15年以上社保下岗职工,能继续单独交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