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房贷新规5月起实施

公积金房贷新规5月起实施
稿源:佛山日报2010年3月30日
漫画:黄珂展
将对贷款人实行新评级制度,并按相应等级缴购房款首付
  ●最长贷款年期加年龄由60年延长至65年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干部职工信用情况分为“A、B、C、D、E、F”六级。A级信用职工房贷首期可低至两成,F级的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暂不办理”。
●原“受委托银行20个工作日内发出贷款,把资金划到售房方指定的账户”,现缩短为5个工作日。
本报讯 记者李琳报道:从今年5月1日开始,我市将实行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信用评级制度。对被评为6个不同信用等级的贷款申请人,实行按不同比例缴交购建房首付款。其中,被评为A级职工首期可低至2成,暂不受理F级职工公积金申请。
新《办法》有三处明显修改
昨日,佛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外公布了修订后的《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实行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信用评级制度、贷款年限等三处内容有了明显修改。
新《办法》第八条“受委托银行应在20个工作日内发出贷款,把资金划到售房方指定的账户。”修订为“受委托银行应在5个工作日内发出贷款,把资金划到售房方指定的账户。” 同时,新《办法》也适当延长了贷款年期。将“贷款年期加年龄不超过60年”,修改为“贷款年期加年龄不超过65年”。这一规定,对中老年贷款买房者有明显好处。
与旧的规定相比,新规最大不同则是将实行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信用评级制度。由原来职工申请最高贷款额不能超过购房总房款的80%”的一刀切做法,改成“首期款按照《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信用评级制度》核定,对被评为不同信用等级的贷款申请人,实行按不同比例缴交购建房首付款,才能获得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
信用等级依据银行提供
作为新《办法》的最大亮点,职工首付贷款额度与其信用等级息息相关。《办法》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干部职工的信用情况将分为“A、B、C、D、E、F”六个不同等级,以此降低贷款风险。
记者了解到,这6个等级的划分依据主要由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等11家银行机构提供。他们主要考察的内容包括公积金贷款、其他商业贷款、信用卡还款等方面的信用记录。
目前,我市公积金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26万元。市公积金有关负责人表示,依时足额缴存公积金1年以上,且已按规定调整了缴存比例的,最低可按个人5万元。未按规定调整公积金缴存比例、或按低于市政府规定的最低缴存额缴存公积金的,在申请贷款时不设最低保护线,按实际缴存情况计算贷款额度。
谢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关注。
[ 本帖最后由 fsgjjcxd 于 2010-07-2808:52 编辑 ]
2010-07-25 23: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