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马媛媛>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南城街道<集体资产管理>

督查热线:来电人为黄岩南城街道,民建村村民,15年的时候,有南城街道民建村股权政策。村里剥夺了其股权的保障。其2010.5月结的婚,在2011.3.27生下一个儿子 ,因为老公户籍非农集体户,其和儿子,签不了那个户口。2014.12.18儿子随其落户在民建村。2015年,其和儿子可以享受农改文件的股权政策。村政府那边说其已经嫁人,以村规民约为由不让其儿子享受本村村民同等待遇。黄岩区 2015.4月,发布了关于股权享受对象具体鉴定问题的指导意见,2015.5月发布了关于股权享受对象具体鉴定问题 的补充意见内容,规定里写明,以户籍关系为准,不能由村规民约为由侵犯农嫁居妇女的权益,2016年6月后其一直在反应过,7.25号通过邮件寄到省农业厅,农业厅回复,根据文件规定,下方应严格按照浙江省经济合作社组织合作规定,鉴定其儿子是为社员股东。其将信件给村政府看,村政府不予理睬。其向上面上诉过,上面反应说上面有政策,村里不落实,他们也无能为力。
女士你好: 你于7月21日向督查热线反映的要求解决南城街道民建村村民股权政策问题的投诉事项,本街道于7月21日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向你反馈如下:民建村于2016年5月6日召开村“两委”会议,对股改的人口股权享受对象具体界定问题提出初步意见,后多次召开村“两委”及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商议,并于2016年5月11日的村民代表会议确定了实施细则,在此通过的细则中,你的儿子不属于人口股权享受对象。此后,你多方诉求要求享受股权。2016年8月7日,民建村为你专题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当日应到村民代表 32人,实到26人,18人同意原实施细则(即其儿子不享受人口股权),6人弃权,2人不同意原实施细则,根据表决结果原实施细则保持不变。因股改事项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你要求你儿子享受人口股权的要求目前无法落实。经办人:官薇薇 联系方式:84183012南城街道办事处 2017年7月25日
黄岩区南城街道办事处 2017/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