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林先生>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南街道<其他>

来电人系路桥区路南街道坦田王村5区100号村民,现居住在3区220号,户主:林汝利,表示村两委未提前通知村民,未经户主同意情况下,于10月份在村更换社保卡名单内替户主签字,将其妻子社保卡进行更换,来电人对此存在疑议,要求解释。(来电人妻子姓名:陈佳佳,身份证号:331004199004220320)
你于2017年11月16日向台州12345电话反映,要求来电人系路桥区路南街道坦田王村5区100号村民,现居住在3区220号,户主:林汝利,表示村两委未提前通知村民,未经户主同意情况下,于10月份在村更换社保卡名单内替户主签字,将其妻子社保卡进行更换,来电人对此存在疑议,要求解释的信访事项,本单位于11月16日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向你反馈如下:反映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据调查了解,坦田王村农医保卡选择银行委托代办,根据社保部门安排,在9月份召开两班子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布置此项工作。全村农医保工作布置由队长落实。该户签字工作由队长黄道德负责落实,到10月份具体实施。经查档发现,该户陈佳佳户主没有签字,造成她本人停用,后村与相关部门协调,现已可以使用。目前由队长黄道德向该户道歉。经办人:罗海 联系电话:82435007 经办单位:路南街道办事处 2017年11月24日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南街道办事处 2017/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