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秀英区政府的及时回复“海口党政办公集成环境网络问政系统平台转来的《秀英区书场村的秀华旺居有没有棚改计划?》(编号:3Q1608310002)收悉,我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房屋征收局调查处理,现就相关问题答复如下:秀华旺居属于新建商品楼房,商品房不列入棚改范围。感谢网友的来信!”
请进一步解释下棚改和拆迁的区别。还有,秀华旺居会不会被拆迁或者列入别的改建、拆除或其它类似计划?因为我觉得那里的环境很糟糕,比棚户区还要差。
谢谢,期待回复!
尊敬的网友:
海口党政办公集成环境网络问政系统平台转来的《秀华旺居会被改建、拆迁或者被列入类似计划吗?》(编号:3Q1609070002)收悉,我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房屋征收局调查处理,现就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棚改。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我市棚户区(城中村)界定标准的通知》,海口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范围为在我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中连片或非集中连片的旧城区、城中村村庄、镇墟范围内集体建设用地片区(不含农用地、未利用地及集体留用地)、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职工住宅小区。
城市棚户区界定标准:1.改造面积在10 亩以上(含10 亩);2.改造涉及居民户数在50 户以上(含50 户);3.改造片区建筑层数以九层以下为主、建筑密度较大、部分房屋使用年限较长、部分房屋质量较差;4.旧城区和城中村存在治安和消防等隐患较大,防灾减灾能力较差;5.旧城区和城中村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基础配套设施不齐全。
二、拆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进行的房屋征收拆除。
三、目前,根据市政府已下达的棚改计划及房屋征收工作任务,书场村的秀华旺居暂时未被列入棚改或拆迁计划。
感谢网友对政府工作的关注与监督。
【秀英区政府办】 2016-09-07 17: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