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投诉]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安华镇

兹有三合村共产党员周伟康,利用和女儿分户等不法手段,无合法审批手续在杭金公路边和村里有违章建筑多处,严重损害集体土地,村民对此强烈不满,希望上级领导部门严肃处理
周吉辉先生:您于2017年9月6日反映的三合村共产党员周伟康,利用和女儿分户等不法手段,无合法审批手续在杭金公路边和村里有违章建筑多处,严重损害集体土地,村民对此强烈不满,希望上级领导部门严肃处理。我们于2017年9月11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经调查周伟康,家中4人(妻子,女儿、孙女)原有房屋2间,有土地使用证,土地证号:诸集建(92)字第26-492号,面积86.10平方米。后周伟康的兄弟周伟生将自己的房屋转让给周伟康(周伟生于1989年审批的房子),周伟生共建造了172平方米的房屋,其中批准72平方米,没收作价100平方米,后周伟康女儿周雪姣进行了扩建,于2005年再次被没收作价60平方米。 另周伟康户于2004年建造小屋53平方米,于2005年没收租赁53平方米,在2014年无违建创建时,该户自行拆除了一部分,其余31.39平方米作为生产生活用房作价回购。该户违章建房情况事实,但该户违章都已被处理,并且处理时与该户分户没有关系,因此不再另行处理。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诸暨市人民政府(地址:诸暨市信访局)申请复查,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诸暨市安华镇 2017/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