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违规执法一审败诉


出警办案民警办人情案,纵容包庇违法嫌疑人
楼主2016年6月16日诉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治安行政处罚一案,经柯桥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已于2016年11月11日作出[2016]浙0603行初86、87号一审行政判决。望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对纵容包庇违法嫌疑人,办人情案的责任人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追究责任人的执法过错责任。
(2016)浙0603行初86号87号行政判决书


天下底有这样的丑恶现象,呸!

法治还是人治?

看了前面点,
稽东派出所到越北村,11公里路,
查了百度地图,也算是大路。
不知道当日那个时间段,有没有别的出警,
不然报警后过40分钟才到现场,有点疑问
打人砸物,为啥不立案呢?就算是双方有纠纷,也不能伤人砸物吧。

知法犯法!

起因看起来像是原告欠钱不还?

有些执法部门确实如同流氓。。。但是楼主欠债总要还的,你要把钱还了,被告一家也用不着这样了,连一个00后小孩子都出手了。。可见已经闹的不可开交了。
你说要是欠债爽快的还了,哪来后面这么多事情

派出所---派出所派出去干什么?

看清楚,到底是谁欠谁的钱

你看清楚到底是谁欠谁的钱

第一:给楼主胜诉点赞
第二: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不作为,如何为人民服务?
第三:请检察院对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进行监督检查,是否有贪污、贿赂等违法行为?还人民群众一个公道!

不好意思,你主楼里没有讲清楚只说借贷纠纷,我就按平常的逻辑以为是催债的砸了欠债的。
如果是欠债不还还反过来砸债主家,那这户人家是有点嚣张的,估计也是村里的泼辣脚骨

偶只看标题,从不着细,但相信楼主。

能有勇气和有关执法部门打起官司来,想必受冤之深,顶楼主。

真让你说对了

现在是什么世道,自家欠人家60万拖着不还,人家只欠了你20万,你要这样折腾.从法律层面讲,也许你有点理,但从道德观念和人情世俗上,你会被人骂的.你不想想你家弟不还欠杨祖兴60万,他一沒钱还你20万.二来就算有钱他也不可能给.况且欠你的20万也是借给你弟的.你和你弟从小相依为命,姐弟姐感情又很深,明知这20万其实是你弟借的.真得不必去这样做,公道自在人心.何必呢.不想想杨祖兴当年是怎样帮助你一家人的.做人要有起码的底线和良知.
冤家宜解不易结.楼主好自为之.

你懂不懂法,这是2个不同的民事主体,你去学习一下<民事诉讼法>和<民法通则>再来喷

给人民法院点赞,敢于让行政机关败诉,这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好兆头

我弟要钱我会不借给他吗,还要你杨祖兴出面,杨祖兴借我钱再借给我弟这种借贷正常吗,动动猪脑子好好想想,
懂不懂法,这是2个不同的民事主体,你去学习一下<民事诉讼法>和<民法通则>再来喷

法我当然懂,不然我上面不是已提到从法律角度你有理.可你蠃了法律却失了道德.输了情.我和你弟杨祖兴都是朋友.我不希望他们因你而世代结怨.同时也希望你想想过去.适可而止.两家人重归于好.

另有五个事实是:一是你弟欠杨祖兴60万,二是杨祖兴欠你20万,三是杨祖兴欠你的20万其实也借給了你弟,四是你先起诉杨祖兴不义在先杨祖兴小舅子打人在后.五是杨祖兴是想还你钱可前提是要你弟先还他十万元他再凑十万然后还你,结果呢你弟拿不出耒,导致年夜打人纠纷.
我相信你应该是了解这些事实吧.越闹或戏做过头都不好的.不如两家坐下来协商解决才是上策.我不偏向那一方,按事实说话,谁有理帮谁,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当然,不管你再不义再无情,打人肯定是不对的。有事说事嘛

现在是法制社会,债务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何必年三十上门来犯罪,如果你家被强闯民宅到楼上,寻衅滋事,故意殴打她人,损害公私财物(用砍柴刀劈开房间门,砸掉大锅,碗,勺,热水壶等生活用品,近视眼一副,掀翻桌子,抢劫手机一部等),你比我都不如。

旧年年三十当时所长好像是池建方,现在不知还在不在,既然一审败诉,那池也逃脱不了这个责任

深感人民法官的不易。

纵观全帖楼主意义在说执法违法事,与钱没有关系好像,这是2个不同的概念,一个法院管,一个公安管,合法民间借贷可以去法院起诉认定,杨祖兴也可以去起诉,除非是非法借贷关系,说说没有一毛用,听说杨祖兴欠很多钱,怎么有钱借给别人,还从人家阿姐那里一分借来在4分放子,这不是空手套白狼吗,

这次人民公安光荣了,吃香喝辣也难啊/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