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山上搞家庭农场的问题

尊敬的领导:
你好,我想在山上搞家庭农场,不知怎样申请办理,怎样获得山林土地使用权,想知道所有家庭农场的一切事。
××同志:
您好!家庭农场是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生产经营单位,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此作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龙政综〔2014〕173号)规定,家庭农场应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经营单位,从事农业经营并具有适度规模种植养殖场所,有连续5年及以上的农村土地使用权。符合以下规模条件的,由业主申请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同时鼓励家庭农场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取得相应市场主体资格。
1.种植业。集中连片种植土地面积达到30亩以上,其中:粮油作物面积50亩以上,蔬菜、水果、茶园面积30亩以上(设施栽培的10亩以上),烟叶100亩以上,食用菌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或5万袋以上。
2.畜禽业。生猪年出栏达到100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2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50头以上,家兔年出栏2000只以上;蛋禽年存栏5000羽以上,肉禽年出栏1万羽以上。
3.水产业。集中连片养殖水面达到30亩以上(特种水产养殖面积10亩以上)。
4.林业。林地经营规模200亩以上,油茶50亩以上,苗木花卉、中药材30亩以上(设施栽培的10亩以上)。
5.综合类。①种养结合的,每种类型的规模应分别达到规定标准的二分之一以上;②旅游、特色种养、休闲观光为一体的综合性农场,面积50亩以上。
家庭农场向工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要提供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经营者1寸彩色照片1张;经营场所或产地证明(相关权证、合同等)等资料,具体可以向工商部门咨询。
山林土地使用权的获得可以向所需经营场地的林地所有权人进行租赁或直接取得林权证。
感谢您对农业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诚挚欢迎您对农业工作继续建议献策。
武平县农业局
2016年1月19日(武平县农业局于 2016-1-21 08:45回复)
附件:08-35-21-关于在山上搞家庭农场的问题的答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