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PT14110300078、PT14101700040和PT14101600148等有关于荔园小区业主委员会换届的诉求件,明显感觉荔城区住建局和拱辰街道办对诉求件提出的问题,没有耐心答复,部门之间在推卸责任,没有正面回答问题,不但没有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而且是在敷衍了事。对此慢作为、假作为的行为,建议予以问责。
此外,做为小区业主,希望选出的新一届业主委员会,能自觉遵守省市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真正维护广大业主的权益,热心物业管理事业,处理协调好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和纠纷,而不是为物业公司服务的。只有这样,才会多一份和谐安宁,少一份举报投诉!
经核实,荔园小区业主委员会整个换届程序都是根据市建设局文件精神、区建设局物业科指导,拱辰街道办事处与拱辰街道居委会共同完成的,换届过程的各个程序都有记录,都有公示,可以接受全体业主监督。(拱辰街道办于 2014-11-28 15:0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