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深圳12月28日电(记者高洁) 据深圳公安南山分局微博,12月27日21时,公安机关接报称,在深圳市南山区某小区有人坠楼。接报后,警方立即赶往现场。经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现查明,坠楼者系自杀身亡,排除他杀。死者身份为光明新区城管局原局长徐某某。
此前,国务院深圳光明新区“12•20”滑坡灾害调查组经调查认定,此次滑坡灾害是一起生产安全事故。
据蓝鲸财经记者工作平台爆料,死者徐远安,曾任深圳市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后任深圳市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局长。发生事故的受纳场为徐在任期间批准。
绍兴有没有这类后患工程?比如堆埋场 ?污染企业?会不会也有同类责任人“自杀”
一跳解千愁
为了保护同志,保卫财产,人死了,肯定不查他了。
这是明面上的负责人。
出事了,他不死,别人睡不着的人。
删前留名,这么敏感的问题,你让领导情和以堪?
当官有风险,入仕须谨慎。
逃避责任
当官其实也不容易,做我们中国人,就那样,没有人能改变的。
奥巴马什么时候参军滴?
希望这种人为的悲剧能消灭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