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次的答复: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广东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广东省人民政府和佛山市人民政府于2012年分别取消了冶金、有色、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机械等行业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等行政审批事项。根据您所反映的情况,贵公司的建设项目如属以上行业,则其安全设施应按照《广东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分析、进行安全设施设计、组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相关报告无需报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我公司项目是租用厂房进行机械设备组装,一部分厂房原来就存在,另一部分厂房今年已经由出租方建好,我方只使用起重机械、叉车和其他一些手持电动、气动工具进行组装。所有特种设备已经办理使用证,人员也都办理了操作证。现已开始试生产工作。
我们已经与有资质的评价单位联系过,评价单位说我们只开展安全/职业卫生现状评级即可。
请问,
(1)现状评价报告能代替安全/职业卫生生产条件分析、验收评价报告吗?
(2)由于我们没有厂房设计或安全设施设计工作等,我们还需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吗?
(3)现状评价报告安监局可以备案受理吗?
谢谢!
Zhigang网友:
感谢您的咨询。
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是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也是企业必须履行的主体责任。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尚无法对贵公司的状况进行全面、准确的了解,建议您致电我局业务科室了解相关政策。安全设施“三同时”业务,请咨询我局监管三科,联系电话:83992332。职业卫生相关业务,请咨询我局职业健康监管科,联系电话:82732699。
2013-09-02 19:2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