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一下,我从事沥青筑路工作有八年了,当时办理提前退休时说要十年才能提前退休,现在已年满50周岁,退休时从事有害、有毒、高温工作年满八年有一次性的补偿金,需要办什么手续?
您好! 您于2017年9月27日反映,关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及一次性补偿金的相关问题,我们于2017年9月29日受理。经调查,第一,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及一次性补贴申请流程如下:1、职工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由本人申请,向单位填报《绍兴市越城区企业职工从事特殊工种及年限认定申请》;2、单位初审符合条件的,必须事先将达到提前退休年龄的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基本情况填写好《职工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公示”反馈表》在单位内显著位置张榜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3、公示后,由企业负责填写《绍兴市越城区企业职工从事特殊工种及年限认定核定表》和《职工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公示”反馈表》,经车间(班组)、厂部签署意见后,连同有关材料报越城区人社局;4、区人社局受理后,组织专业人员根据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范围认定工种性质,对其累计从事时间进行认定;5、认定符合条件的人员,且在本单位公示后无异议的,可办理退休手续;对不符合条件人员,退回档案管理单位,并说明退档理由;6、灵活就业人员报档案主管部门,由档案主管部门初审后报送区人社局。第二,报送区人社局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及一次性补贴时,所需材料如下:1、本人填报《绍兴市越城区企业职工从事特殊工种及年限认定申请》;2、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职工个人档案(密封);4、《绍兴市越城区企业职工从事特殊工种及年限认定核定表》一式三份;5、《职工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公示”反馈表》;6、《20年度第季度从事特殊工种及年限认定申报表》。第三,办理时限:特殊工种及年限认定工作每季度组织一次,上报材料时间为每季度第二个月15-20日,其他时间不予受理。第四,职工从事特殊工种及年限认定、一次性补贴认定等,均由多位专家根据职工本人档案进行认定。综上,如您已到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可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请。 绍兴市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О一七年十月九日
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