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月前,我哥哥和好几位村民一起,临时受雇一老板,给他拆旧房子,可能是房子太旧,拆房时发生楼板蹋陷,人从二楼摔下,双脚骨折,目前还在骨伤科医院治疗。请问劳动仲裁部门,像这种临时雇佣关系的情况,医疗费、护理费如何计算,伤好后如果赔偿?法律上有这方面的标准吗?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回复
2014-08-04 17:51
这位网友您好:
由于您提供的信息较少,无法判断您的劳动用工关系情况及做出答复,故建议电话详询当地人力社保局社会保障科。市本级医疗保障处联系电话为2091228,2091231。
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半个月前,我哥哥和好几位村民一起,临时受雇一老板,给他拆旧房子,可能是房子太旧,拆房时发生楼板蹋陷,人从二楼摔下,双脚骨折,目前还在骨伤科医院治疗。请问劳动仲裁部门,像这种临时雇佣关系的情况,医疗费、护理费如何计算,伤好后如果赔偿?法律上有这方面的标准吗?
楼主,您好!您发的帖文已转交给相关部门.
这个雇主要承担的
本来应该买保险的
帮老板干一天活,农民工没有买保险的意识,老板也没有。
可怜啊,双脚骨折,即便治好,一年内也不能肩挑背扛干重活了。
哎,真是可怜呢
杭州有个例子的,雇主要负责的
雇主需要承当一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