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7年在南昌阳光家园购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并且已经还清贷款,但是房产证因房屋竣工验收不合格迟迟办理不下来,现在已经满5年了,政府也没有出台经济适用房的上市交易细则。按照南昌市的不限购的政策,像我这样的情况,能不能购买第二套商品房。
您好:
根据建设部等七部委《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有关规定,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能再次购买商品住房,对于再次购买商品住房的,政府应收回其所购的经济适用住房。因此,在购房人未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完全产权之前,不能购买其他商品住房。
谢谢!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4-10-13 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