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帖文:泸溪县浦市镇印家桥村姚世来私自交易低价买卖良田
1、我叫姚学强,浦市印家桥村人。 10月27日,有匿名人,举报我申报自住建房,实为从事商业开发,并且说我们侵占基本农田。 以上匿名举报全部不是事实。
2、请求浦市国土所一视同仁,给我们征拆户办手续。
我建房选在印家桥社区办公楼旁,如果是粮田,国土局不可能违法同意印家桥社区办公楼建在粮田内。另外,24户人中还有多人建房选址于此,周边还有很多已建成房子,如果是粮田,浦市国土所不可能同意他们建房。
为支持县政府浦市污水处理厂征拆,我们贡献了土地。县政府答应给我们征拆户规定补偿,还同意我们各自选择印家桥村合适位置土地自建房,自行安置。
我已经33岁,已婚,名下没有任何房产(可以到泸溪、吉首等房管局查),急需自建房。请求继续讲信用,给我们办自建房土地手续。
3、我承诺:﹝1﹞依法、依规申报自建房,浦市国土所批我多少面积,我就用多少地,决不多占一分,决不搞房地产开发。否则,愿意接受处罚。﹝2﹞尽量不采取到省里、北京越级上访,过激手段,维护自己权益。
4、匿名举报者称:举报全部真实,若有捏造事实愿负法律责任。这是明显讲假话。现在法制社会,举报者连真实姓名都不写,如何负责?
泸溪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泸溪县浦市镇印家桥村姚学强请求国土局依法办证》的答复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保护粮田,恢复粮田,贯彻‘两违’精神”问题的办件,我局已收悉,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会同当地政府和社区主干调查核实。现依据查明的情况回复如下:
(一)经查实,网民举报姚世来私自交易低价买卖良田所指“地块”至今未见有非农建设行为。目前,改变土地性质的依据不足。
(二)姚世来若建房需办理合法审批手续,且只能在审批的面积内建设。
(三)对未取得合法用地审批手续或超过审批面积建设的,我局将坚决制止,依法拆除。
泸溪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11月5日
2015-11-09 16:1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