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们好,该小区于2015年12月底在当地社区的主持下进行了第二次业委会竞选,组成了新的业委会,第二届业委会组建是合法的,目前该小区业主委员正去房管局积极备案登记,完善业委会成立的相关手续。但在备案环节中,有一项是要小区物业提供业委会成员物业费缴纳情况的证明和盖章,业委会成员把自己已缴纳了的物业费收据给物业人员,让他们出具相关证明和盖章,该小区龙盛物业却以种种不正当的理由,拒绝出具相关证明和盖章,使得业委会备案无法进行。物业的这种做法也再一次说明其漠视业主权益,阻挠业委会的成立,好让自己在小区中称霸一方。此情况请社区出面协调,社区也拒绝协调。业主们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启动公开招投标选聘业主满意的物业服务公司,看来困难重重。我们需要物业,但不需要霸道的物业,不需要没有服务意识的物业。难道红原星城业主只能憋屈吗?还请领导重拳出击,扫黑除恶。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可以携带好相关材料前往东湖区房管局咨询申诉。
东湖区委 2016-06-01 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