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事宜

本人在上虞马伟玻璃球厂做了10多年,在2016年9月下旬因为琐事发生矛盾而离开,在工作的10多年里,厂里不仅不给办理国家要求办理的三金一险,甚至到现在9月份的工资还没有付清。请区长给主持公道!谢谢!
你好!经上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调查了解,你于2016年9月22日下午请假后一直未去单位上班,9月份工资计1534.25元,已支付1034.25元,余500工资已通知你本人去单位领取,但你一直未去领取。你已参加农村独生子女保险,本人不愿意转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