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坏了物业不给修

练女士来电反映,她是金甸名苑2号楼814的业主,2号楼的电梯坏了一个多月了,期间找物业,一直敷衍,称公司欠钱,没钱修。烦请有关部门介入核实并处理。
2017年3月2日,我局接到12345政务网诉求件,编号为ND17030900020, 金甸名苑2号楼814业主投诉小区2号楼电梯坏了一个多月,物业称公司欠钱,没钱修电梯事项,经调查核实,现做出如下答复:
小区居民日常交的电梯费当中就包括了电梯的日常维护与保养费用,物业要负责日常的维护与保养,而物业又与电梯维保公司签订了日常维保合同。在维保公司日常维护到位的情况下,一旦电梯出现非人为的损坏,那么物业要看合同内是否与维保公司约定过一定额度的维修费用承担责任,如果有则根据约定执行;如果没有,作为电梯的产权所有人的业主就要承担维修的费用,这种情况下往往会使用“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等费用。
一般电梯小故障,物业公司或者维保公司都会帮助更换修理,但是一旦出现电梯大故障,需要更换费用较高的零部件时,就需要业主共同进行承担。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经业主签字确认,业主委员会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向区住建部门提出应急维修书面申请;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业主委员会或相关业主提出应急维修书面申请。区住建部门接到申请后,当日内派专人到现场勘察,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我局已督促该小区物业及时联系维保公司查明原因,明确职责制定维修方案尽快维护维修。(蕉城区建设局于 2017-3-20 17:49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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