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古田县禁止养殖区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下宁德市古田县各个乡镇上禁止养殖区(鸡鸭猪羊家禽的禁止区)的规划是怎么划分的,按照什么标准划分的,有什么要求。谢谢。
2009年8月,为了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县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划定了我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和禁建区,并印发了《古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的通知》(古政文〔2009〕150号)。有关事项如下:
一、禁养区范围
1、《古田县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区域(四至范围:东至莲桥—赖厝—前山一带,西南至局下—苏洋厝—吉兆一带,北至规划玉田路为界,范围共12.89平方公里);
2、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风景区的核心区;
3、建制镇规划区,乡村人口集中区;
4、敖江古田段沿岸1000米以内及其支流沿岸500米以内的陆域;闽江古田段沿岸1000米以内及其支流沿岸500米以内的陆域;
5、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
二、禁建区范围
1、《古田县城总体规划修编(2005-2020)》的规划区;
2、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
3、敖江古田段沿岸1500米以内及其支流沿岸1000米以内的陆域;闽江古田段沿岸1500米以内及其支流沿岸1000米以内的陆域;
4、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
四、2012年,各乡镇依据古政文〔2009〕150号通知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划定本辖区内的禁养区、禁建区。
(农业局于 2016-9-13 15:2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