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好,我孩子在丽水市人民医院做小孩的康复,因出生后诊断为发育迟缓,而在市人民医院做小孩康复属于门诊,也就是每日到医院做康复项目(除双休日),一个月就要4000多元,不能报销,而且做了好几月了,家庭开支很大。我在省政府网查到浙卫发272号文件《关于将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通知》,网址:http://www.zjhz.lss.gov.cn/html/zcfg/zcfgk/ylbx2/39261.html
那么我们丽水市关于通知具体怎样执行,那么到市人民医院做小孩康复能否报销一点,减轻我们的家庭负担呢?
丽水市卫生计生委回复
2015-12-18 16:45
网友,您好:由于这项职能2013已经移交给市人力社会保障局,现在的政策和报销比例还请您咨询一下丽水市人力社会保障局,谢谢。
工作人员好,我孩子在丽水市人民医院做小孩的康复,因出生后诊断为发育迟缓,而在市人民医院做小孩康复属于门诊,也就是每日到医院做康复项目(除双休日),一个月就要4000多元,不能报销,而且做了好几月了,家庭开支很大。我在省政府网查到浙卫发272号文件《关于将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通知》,网址:http://www.zjhz.lss.gov.cn/html/zcfg/zcfgk/ylbx2/39261.html
那么我们丽水市关于通知具体怎样执行,那么到市人民医院做小孩康复能否报销一点,减轻我们的家庭负担呢?
楼主,您好!您发的帖文已转交给相关部门。
支持为民解忧
若长久以往,确实吃不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