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
考录公务员入职后工龄认定,要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有,但劳动合同遗失了,可以用原单位出具(盖公章)的工作证明代替劳动合同吗吗?
你好!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6〕165号)第一条:在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人员或全民所有制单位临时聘用的人员,凡与工作单位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考录或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后,其缴费的工作年限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具体可向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了解咨询,单位不明确的可提供相关材料到我局相关部门核实。
2015-09-23 17:3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