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取消查环查孕!对于低生育率的现状,实行查环查孕已无必要。来查的都是不想生的,想生的千方百计的不来,千方百计的躲着生。再者,现在女性不管是城市的还是农村的,大部分都是职场女性,一年三次的查环查孕,真的很麻烦,尤其是在外省的,有的根本没办法回来的。另外,现在人们的生育观念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80、90后是自我的一代,即使鼓励生育,也不见得人家就想多生。所以,取消查环查孕,给计生部门工作人员方便,也是给老百姓方便。望考虑!取消查环查孕,对我们广大职场女性来说,真的是福音啊。
感谢您对人口计生工作的关心关注,但我委并无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权,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及其技术人员,应当知道公民在了解各种避孕节育知识的前提下,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对于已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指导其选择长效避孕措施。”第十八条规定“有生育能力的夫妻,应当按计划生育要求落实一项有效的节育措施,接受避孕节育情况检查”。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可自主选择一项有效的节育措施,有效的节育措施有输精管(输卵管)结扎术、宫内节育器(即上环)、落实药具避孕。除输精管(输卵管)结扎术,男扎一年、女扎半年后不再被要求每年三次妇检外,落实其它节育措施后仍需一年进行三次妇检。(莆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 2015-4-22 10:1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