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道县御景豪庭的不动产证能办下来吗?

我是御景豪庭的一名业主,开发商交房5年了,我们的证件还没有办下来,请问是否能办?我们业主多次要求开发商答复,但是开发商就是在避而不见,请问他们证件是否齐全呢?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责成相关人员查阅资料和实地细致的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国土使用证、房产证的办理
根据国家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部署,我县从2016年8月31日起全面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不再分别办理国土使用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二、关于不动产权证的办理
1、依申请登记。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只能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才进行登记。
2、首次登记要求。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②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③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④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⑤相关税费缴纳凭证;⑥其他必要材料。
3、转移登记要求。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①不动产权属证书;②买卖、互换、赠与合同;③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④分割、合并协议;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书;⑦相关税费缴纳凭证;⑧其他必要材料。
三、关于御景豪庭不动产权证办理情况
1、房地产开发土地基本情况:御景豪亭项目开发土地共32913.29㎡,其中①永州联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9日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20066.68㎡土地使用权,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并于2013年5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颁发道国用(2013)第0029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②湖南新联鼎化工有限公司于2010年2月22日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12846.61㎡土地使用权,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并于2012年5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颁发道国用(2012)第0026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2、根据依申请登记的原则,永州联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按首次登记、转移登记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包括容积率核实材料,会同业主一并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办证申请,不动产登记中心才能进行登记。同时,湖南新联鼎化工有限公司招拍挂取得的12846.61㎡土地已协议转让给永州联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部分土地需要两家公司依法依程序办理土地转让手续,待永州联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办理转移登记后,再按前述规定办理各购房户的转移登记。
三、处理意见
综上所述,永州联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按首次登记、转移登记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包括容积率核实材料,会同业主一并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办证申请,进行登记。
在此,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道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