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屿区笏石镇绿洲小区物业在没有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在南门口违章搭建设卡,严重影响了城区形象,作为主管单位,没有及时纠正物业做法,秀屿区城管局存在不作为。
诉求:请城管局及时纠正违章搭建。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我镇已收悉,现将情况反馈如下:
关于群众反映绿洲小区物业管理的问题:1、根据秀屿区委专题会议纪要[2014]4号精神,由笏石镇成立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安置房(含绿洲小区)物业管理工作。2015年我镇成立了莆田市亮佳物业公司笏石分公司(非营利性公司),接收了绿洲小区、吴厝安置区等13个安置区物业管理工作。2、绿洲小区按安置房物业管理政策享受三年优惠政策,物业管理费由区政府承担。超过三年向业主收取费用,聘请物业管理公司管理。3、因绿洲小区暂未成立业主委员会,2016年1月1日,由笏石镇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工作,并按照区政府规定收取0.8元/㎡,目前小区物业管理已进入良性循环,受到大部分业主的拥护与支持。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加大物业管理工作。
特此反馈
笏石镇人民政府(笏石镇于 2016-4-6 08:2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