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三幼在没有任何手续情况下举办分院,非法招生,利益链条耐人寻味


市领导:
雁江三幼在没有任何手续情况下在原雁江三中内举办分园,我们民办幼儿园有几点疑惑向你反映:
1、无规划乱办学。请问原三中处规划有幼儿园吗?有规划幼儿园那请拿出能说服我们的证据,没有那么请问公办幼儿园是否想在哪里办幼儿园就在哪里办幼儿园分园?为什么要求我们民办幼儿园必须在符合规划地点,小区配套有幼儿园才能举办幼儿园。那么,雁江三幼在三中办分园符合规划吗?是否我们民办幼儿园也可以随意选址举办分园?
2、无手续,无资质非法招生。在7月10日左右许多家长陆续收到消息,和微信朋友圈转发称雁江三幼将在原雁江三中处办分园,并将于7月25日预报名。请问雁江三幼办理的分园就不需要履行手续了吗?原三幼的手续可以一证多地多用???
3、监管部不作为,知法犯法。雁江三幼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已经对外发布消息将于7月25日开始预报名。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就对外发布招生信息,教育部门如何监管的,出了事请问谁来负责?
4、置幼儿身心健康、安全于不顾。6月还是资阳市雁江区第三中学,7月就成三幼分园。请问中学的教学设施、设备、场地符合幼儿身心发展吗?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符合要求吗?请拿出消防验收证明!!!
5、利益链条耐人寻味。为什么乐意办分园?办幼儿园风险这么大?难道我们的公办园长真的是乐于奉献?真的是为了考虑促进幼儿教育发展?无利不起早。我们民办幼儿园需要出房屋租金、教师工资、日常开销等等都能保证幼儿园正常运转和保证部分利益。而公办幼儿园不需出房租、教师工资、等每学期收2000多元的费用,钱用到何处?我们公办幼儿园办学条件还没部分民办幼儿园好,请问钱究竟到了哪里?利益链条耐人寻味,请领导明察!
资阳城区民办幼儿园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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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
关于“雁江三幼在没有任何手续情况下举办分院,非法招生,利益链条耐人寻味”网帖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你在《资阳网》“我有话对市委书记、市长说”专栏中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二、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高‘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服务”“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改建成幼儿园。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结合我区城区公立幼儿园布局和雁江三中停办的实际情况,经请示区委区政府同意,雁江三幼全面启动雁江三中分园装修、设备添置、环创及其他相关工作,并定于7月25日—31日报名,下期办园规模初定于3—6岁四个年龄段4个班,每班30人,共计招生120人。雁江三幼办分园是符合上级精神和我区当前学前教育实际的,不存在违规的问题。雁江三幼严格按照上级收费政策和财经制度做好园财务管理工作,调查中没有发现非法招生和利益链条的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雁江三幼分园举办过程的监督和指导力度,进一步要求雁江三幼规范管理,加强宣传,消除误解,确保依法办园、规范办园。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
2016年7月26日

希望“市领导”不要相信这私立幼儿园园长的话。她们纯粹是出于个人利益,怕三幼的分园办起来,抢了她们的生意。
雁江三幼办分园是符合《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文件精神的,其中“二、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加大政府投入,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幼儿园。不得用政府投入建设超标准、高收费的幼儿园。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改建成幼儿园。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制定优惠政策,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幼儿园。”
现在的幼儿园,就是挣钱的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