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发【2016】174文件是否已执行

请问民发【2016】174号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中关于提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是否已执行,谢谢!
市民政局、财政局按照民发【2016】174号文件精神,于2016年10月1日起提高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标准,由每月410元提高至每月450元
市民政局 2017-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