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中小学新老师,准配偶户籍问题

您好,我是华工今年毕业的研究生,已被顺德区教育局录用,就业协议上户籍迁入地写的是学校的地址,档案接收写的是顺德教育局,想问一下我女朋友户籍是否可以迁入学校呢?如果可以迁入,要怎么办理,什么时候可以迁入?因为打算今年结婚,我女朋友户口是广州南方人才市场的,南方人才市场有规定,若结婚必须在结婚前一个月迁出。
p.s. 2011年2月顺德区公开招聘的教师,是针对2011学年招录的(即2011年9月开始),新录用的教师,应届毕业生7月办理报到手续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完善和深化顺德行政体制改革的意见》(粤办发[2011]2号)文件精神,目前顺德区的教育相关业务由省教育厅直管。因此请直接咨询顺德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757)22830202。
造成您的不便,请见谅。
2011-04-07 13:1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