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昌县卫计系统招聘146人(含全部职位)


为满足新昌县卫计系统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新昌县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人员。
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146名。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可登录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xcrlsb.gov.cn/)、新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http://www.xcxwsj.gov.cn/)查询。(具体信息以公告为准)
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
2.取得招聘岗位(专业)所需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
3.定向培养的基层卫生人才(社区医生)毕业生在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约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服务满二年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市内卫计事业单位在编卫技人员报考按绍兴市卫计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卫生计生单位卫技人员招聘调配工作的通知》(绍卫计发〔2015〕197号)文件执行。
能够在2017年5月16日前通过学习网络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专业)资格条件的可以按社会人员报考。
所需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的取得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招聘条件:拥护中国gong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年龄要求除招聘计划“有关说明”栏中18周岁至30周岁(1999年5月16日-1986年5月16日)、18周岁至40周岁(1999年5月16日-1976年5月16日)的岗位外;其他岗位为18周岁至35周岁(1999年5月16日-1981年5月16日)。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专业)所需的资格条件。
报名时间、地点、资料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6日上午8:30至下午5:00。
2.报名地点:县卫计局公共卫生中心一楼报告厅(新昌县七星街道孝行路358号)。
3.报名资料:
(1)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随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还须随带《新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1份),一寸免冠近照2张,并按规定填写《报名表》。
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如报考人员现为县外其他县、市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在编正式职工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笔试
笔试由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
领准考证时间:2017年6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领准考证地点:县卫计局四楼人事科(新昌县七星街道孝行路358号)。
笔试时间:2017年6月17日上午9:00--11:00。
应聘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需规培的人员聘用上岗后,将按照《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咨询电话:新昌县卫计局人事科0575-86023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