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帮扶

亲人患有肝硬化失代偿期(即肝硬化晚期)两年,两年期间住院十多次花费昂贵,虽知该疾病属重大疾病,但是其报销政策和手续尚不清楚,住院除住院医疗报销外还有没有其它项目可以报销?报销多少?如不能,政府还有没有其它途经可以提供帮扶?谢谢!
您好,肝硬化(失代偿期)属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职工医保的限额标准为5500元/年,居民医保的限额标准为3000元/年。参保人如患有该病种,可持本人身份证、疾病诊断证明书、近半年诊治的病历及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单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请手续。符合所申请门诊特定病种的,按标准确定当年的最高支付限额,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2014-04-10 13: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