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滩区凤凰园高峰学校办学许可证没有办下来为什么招生?

今年6月份高峰学校在电子厂里装修办学,在办学许可证还没有办下来,就去各校提前招生买学生,生源爆满。请教育行政部门这是谁给他们的权利?
网友: 针对部分网民就“高峰学校”前段时间在广告宣传、招生、聘任教师等方面所出现的违规现象进行了投诉,我局收到投诉件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批示区教育局民教股、纪检监察室、安保中心对投诉高峰学校办学情况,进行专项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高峰学校违规宣传、非法招生的问题。 在收悉投诉件后,区教育局高度重视,立即责令学校在未办理出办学许可证之前,停止宣传和招生,区教育局民教股会同纪检监察室、安保中心等股室进入学校强力制止。区教育局办公室于2017年5月下旬在永州电视台黄金时段进行飞播广告,广告持续时间为一星期(注:该项广告费共计4000元,报帐时间为2017年6月1日)该飞播广告的内容是:“公告,近段时间,有些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不具备相应办学资质的民办学校和幼儿园在进行广告宣传,组织非法招生活动。请广大家长注意风险,不要将孩子送到没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和幼儿园读书,不听劝告者,责任自负!我们将对非法办学的人员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特此公告!”同时区教育局纪检书记杨联国同志对魏建华同志(现高峰学校校长)进行了约谈,给予了严肃批评,严厉制止违规宣传、非法招生。 关于 “高峰学校”挖老师,买卖学生等不法行为的问题。 冷水滩区教育局对高峰学校的筹建负责人及举办者进行了约谈、警告、制止。在校长工作会议上要求城区中小学校长加强对本校教师的严格管理,特别是学校的课任教师及班主任。凡有配合此类买卖生源的现象,要严肃追查,依规处理。 关于公办教师到民办学校任教的问题 据了解,高峰学校现聘任的教师共66名,其中民办教师32人,原已在民办学校工作的公办教师21人,拟聘区内公办教师13名,必须办理相关手续,方能离岗到任。公办教师34人中绝大部分为高峰学校的实际投资人,利用双休日在为筹建出力,基本上未影响原学校的正常教学活动,对个别在公办学校任教的教师已造成不良影响的,区教育局监察室已找相关老师进行了戒免谈话,要求不得自动离职,影响原学校的工作,否则纪律处分。 关于高峰学校各种形式的与实情根本不相符合的虚假广告满城轰炸,教育局无人管的问题 针对“高峰学校”的广告宣传,区教育局民教股已责令高峰学校筹建小组的负责人,对公交车、出租车及城市广告墙上的招生宣传限期撤下,并指明学校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前所有的招生宣传都是非法的,并收回了部分广告宣传牌,现存放于区教育局机关内。 关于高峰学校违法办学的问题。 对于“永州市高峰学校”在筹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良现象,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区政府办牵头召集规划、国土、环保、住建、消防、区教育局等职能部门多次召开讨论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实地进行调研并向上级政府进行了及时的汇报。经过近两个月的紧张筹设工作,高峰学校于8月27日依法依规取得了办学许可,具备了办学资质。 关于被骗到高峰入股的教师到冷区教育局告状要求退股,教育局无人管。 所谓“被骗至高峰入股的教师到冷水滩区教育局告状要求退股,教育局无人管”?此事不实,截止到目前,教育局未接到任何相关的投诉,且投资入股之事,当事人与高峰学校筹建办公室签订了相关的投资协议,如产生纠纷属经济民事纠纷,仅靠行政手段或民事调解是很难解决的,必须走诉讼之路。 关于暑假将各校学生哄去住校培训,高峰以减免或全免学费的方式搞不正当竞争,整班整班带走同行民办学校的学生。为什么无人管的问题。 据调查了解,主要是“永州市蓝天学校”与“永州市剑桥学校”存在被成建制带走学生的现象,区教育局已组织相关学校开了一个协调会,明确规定不得违规招生,并在高峰学校显眼的地方张贴了公告,公告内容为:1、各民办学校必须依法依规办学;2、“永州市高峰学校”所招收的“永州市蓝天学校”和“永州市剑桥学校”的初二、初三学生原则上回原学校报到就读。3、请相关学生家长尽快到“永州市高峰学校”退回预交的学费。 区教育局民教股在学校校门张贴了公告,并召开了高峰学校教师座谈会及上述两校的初二、初三学生家长座谈会,做了相应的解释工作。通过大量细致的劝导,现这部分学生己得到妥善处理。 针对上述问题,区教育局领导及相关股室的负责人进行了深刻的反思,鉴于目前的冷水滩区民办学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现象,区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加大对民办学校的整治力度,以确保各民办学校依法依规办学,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永州市冷水滩区教育局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