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嵊州市官河路立面改造,已经1个多月了。拆了住户阳台的防盗窗,说9月底会全部重新安装完玻璃窗和防盗窗。马上就要10月1日了,但很多住户的玻璃窗和防盗门还没有安装,但10月1日长假很多人多要外出了,难道让住户们的门窗大开,任谁都可以进来。让住户们难以安心,本来立面改造 是利民的事情,难道要老百姓变成哀声哉道,不让老百姓安居乐业吗? 2、嵊州市官河路提升改造工程指挥部于2017年7月31日于安平里贴了通知,说住户柴胡拆除防盗窗后,会统一安装隐形防盗窗。但现在看到有些住户安装好的防盗窗的根本不是隐形防盗窗。3、嵊州市官河路道路改造,把以前的许多车位改成道路,使小区内的车无处停放,且剡湖中队在早上不到7点就来贴罚单,请求政府给老百姓一个停车的场地。
为提升城市品位,完善城市功能,按照绍兴市“美丽示范街”标准全面实施嵊州市老城区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官河路(北艇路至医院路),该项目北起北艇路,南至医院路,全长约2520米。建设单位为嵊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道路施工单位为浙江鼎峰市政园艺有限公司,立面改造施工单位为华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内容为官河路(北艇路至医院路)道路白改黑、雨污分流、杆线入地、交通设施优化补充、沿街两侧建筑立面改造、街面景观提升、绿化、亮化升级改造等。上述有关情况已于2017年4月27日在嵊州发布、嵊州新闻等媒体上进行了公告。截止目前,道路工程已基本完成,并恢复车辆正常通行,官河路两侧立面改造工程也于2017年7月18日进场施工,预计2017年12月底前完工。关于你们反映的防盗窗安装补偿问题。根据创建示范街立面要求,门窗防护(盗)栏设置不得超出墙体立面,其形式不得影响建筑景观;临街建筑不得擅自设置遮阳(雨)篷。为做好该项惠民工作,在立面改造进场施工前,建设单位会同街道、社区、施工单位在各施工区域单元楼前张贴改造说明,告知改造相关事项。现重申相关事项:1.为考虑较多业主提出隐形防盗窗安全问题,经相关单位研究决定,原有隐形防盗窗改为不锈钢防盗窗;2.原凸出的防盗窗(含三楼以上)拆除后统一更换安装为与窗口齐平的防盗窗;3.原来未安装防盗窗的,本次改造时不予考虑新安装防盗窗。 希望你们能正确理解支持政府的惠民工程,如需咨询详情请联系官河路提升改造工程指挥部(0575—81382606)。
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