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之前的编号111608245770401投诉内容一样,2016年8月23日晚,通过12345平台投诉,然后24日又通过这个网站进行投诉,五天过去了,没有一个人联系我处理相关事项,请工商局的大老爷们抓紧时间保护广大消费者权益吧。2、今天下午魅族售后通过顺丰快递606748481892,把我需要换新的手机给寄回,但手机故障仍然存在,根本没有维修,而维修单上却明确写明没有故障,魅族售后就是这样作为的吗?手机已经拒签、退回。3、情况描述:我的魅蓝note3全网通手机于2016年8月9日天猫魅族旗舰店购买,8月10日中午收到顺丰快速寄来的手机,淘宝订单号:2158431107367599,于8月14日因为信号问题(不存在其他问题)返厂(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第一工业区中信工业园1号楼2楼 魅族售后仓库)检测维修换新,维修服务单号:SF021608160162,8月19日下午收到维修后的手机,售后做了固件升级处理。固件升级后,出现的新情况:手机来电无铃声,通过设置—声音和震动(静音模式关闭)点击各个音乐没有反应,重新关机开机还没音乐;通话正常,但使用免提功能时不能通话;视频播放也没有声音。再次联系客服后寄回检修换新机,于8月20日通过顺丰速递(单号:667298948798),寄回地址是: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1002号赛格广场38楼3809室,寄回时手机外部没有划伤痕迹,照片已经上传。8月22日上午快递到达,但没有验证派送,8月23日上午10点快递签收,当天晚上六点半维修人员打电话(075523895496)给我说手机后壳外观存在较长划痕(还没有检测),不属于换新范围,只能维修。我解释说我一直使用硅胶壳,没有划痕,并且发快递时我进行了拍照,他们说可能是快递的问题,既然是快递问题,为何隔了8个小时后才告诉我有划痕!打电话给4007883333客服说明情况,他们说是快递的问题,让我找快递,互相推诿。我说就算是快递问题,一个后壳的划痕赔偿不了多少钱,但我要求手机换新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手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况且也没有情况证明是快递的问题,也可能是签收后师傅们自己不小心划伤的。售后坚持说外观的划痕不符合更换新机条件,只能维修。通过QQ和售后取得手机划痕照片,看照片后,我再一次不认同这个划痕,这个划痕明显是人为的、故意的,和我发手机时的外观大不相同。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此单与111608285784001重复,该单已转部门跟进,为避免重复转办工单影响处理时效,因此此单不再重复转办。请您耐心等待处理,谢谢!
市工商局 2016-08-29 15: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