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街头柴三机载客无人管

涵江横街头柴三机载客无人管,公安局、交通局两个部门都有执法权,可就是要互相推萎打太极。
你好:
你反映的问题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涵西派出所多次组织民警整治,但拉客、无证载客的问题仍存在。该问题本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属于交通局管辖范围,建议由政府部门牵头进行打击取缔。
感谢你对公安工作的支持!(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于 2014-12-31 14:54回复)
该投诉件不属我办管辖范围,建议转有关部门处理。(涵江区涵西街道于 2015-1-13 18:19回复)
根据闽交政法〔2012〕14号,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进一步明确: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三轮汽车(柴三机)违法载客行为属于非法营运行为,但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调整范围。主要依据: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条规定“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遵守本条例。”即其调整对象是:具备准入条件的道路运输经营行为。
  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规定“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2号令)第十条进一步明确,经检测合格的车辆标准为: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
  三是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三轮汽车(柴三机)等车辆不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不能作为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的工具,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所指的“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涵江区交通运输局于 2015-1-16 15:3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