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启动基层工程项目建设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时间:2017-04-25 评论 (0条)
根据省市2017年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部署安排,4月24日,黄梅县召开基层工程项目建设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县农办、县公共资源局共同牵头,联合发文,重点围绕2015年以来政府投资或集体资金投资立项,县、乡、村组织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从2017年4月初持续到2017年10月底,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提高三个阶段开展工作,由县农办、县公共资源局牵头相关成员单位成立工作专班,集中治理在农村交通、水利、住建、教育、农业、国土、文化、扶贫等领域中,农村硬化公路、小型农田水利、教育改薄、危房改造、农业基地、国土治理、文化广场、整村推进等工程项目建设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重点治理六大类问题:工程项目建设立项、选址、征收等环节是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公示公开等制度;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是否存在围标串标、买标卖标、非法转包分包以及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和不按规定范围、方式和组织形式招标等问题;党员干部是否利用职权插手项目建设或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私分或非法占有工程款等问题;工程预算和预算执行中是否有盲目贪大求洋,追求政绩,向群众集资、摊派、转嫁债务等问题;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中是否随意变更项目内容、性质、规模、预算,虚报工程量,偷工减料的问题;农业特色基地建设中是否不尊重群众意愿随意调整和收回农民承包地,或强迫农民流转承包地、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和收益权等问题。
会议要求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对专项治理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简单应付,突出问题隐瞒不报、整改查处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